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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

2003-7-24 [大丰档案局]


根据上述职责,市档案馆(局)内设4个职能科(室)。
  (一)办公室
  负责馆(局)综合性文件的起草;负责文秘、会务信息、文书、档案、保密等工作;负责对外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;负责馆(局)日常财务工作,承办馆(局)劳动工资、职称馆以及老干部的服务工作;负责草拟全市档案事业的中长期规划,组织宣传贯彻档案法规的活动。
  (二)业务指导科(挂“法制科”牌子)
  对各镇、市级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、监督及业务培训;对档案目标管理进行业务咨询和指导,并组织或参与评审验收;对本市区域内国家、省、市重点工程与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工作进行验收;负责推选档案工作标准化、规范化、现代化工作。
  贯彻党和国家、省、盐城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拟定贯彻方案和实施意见;对档案售货员进行业务培训,提高档案售货员的理论水平本局对违反《档案法》的行为的查处工作;承办本局的行政应诉等工作;组织并指导档案保护、档案教育、档案宣传工作。
  (三)档案管理科(挂“技术保护科”牌子)
  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,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、标准化;对标明馆的档案进行科学整理、编目、上架;对馆藏档案按规定进行鉴定,划控、解密,并定期向社会颂开放档案目录;建立查档接待咨询室,接待档案利用者。
  负责档案库房“十防”工作,确保馆藏档案案的完整与以处长其使用年限;实现现代化管理,建立机读档案文件库,文件级检索数据库。
  (四)征集编研科
  按规定接收市级党政机关、团体及企事业单位档案进馆,接收有关单位和个人向档案馆捐赠或寄存的档案;征集有地方特色的与馆藏有关的历史档案和资料;根据规定,接收撤销和职能转换、合并单位的档案;根据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,接收或收购征购代为保管单位的档案。
  根据馆藏档案资料、结合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方面的需要,编写《大丰市大事记》;参与地方史志编修工作;定期陈列、展览档案史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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